校友会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征集珍贵档案、校史资料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9-05-31 17:20
 

全校师生员工,全体离退休老领导老同志及其家属,广大校友:

武汉轻工大学创建于1951年,60多年来,学校先后异地而建,迭次更名,事业不断发展壮大,武汉交通卫生学校、湖北省通用技术工程学校先后于2000年、2003年整体并入我校,在此过程中形成的许多珍贵档案、校史资料散存在社会组织或个人手中。为进一步丰富档案、校史资料,以珍贵档案和翔实校史资料充实校史展览,真实、全面、生动展示学校办学成就和辉煌历程,弘扬优良传统,鉴往知今,激励后学,加快向建设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目标奋进的步伐。现面向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老领导老同志及其家属、海内外校友以及关心支持学校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集各类珍贵档案、校史资料,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1.武汉轻工大学在职教职工、离退休老领导老同志及其家属;在校学生;

2.武汉轻工大学、原武汉交通卫生学校、原湖北省通用技术工程学校校友;

3.关心、支持、熟悉武汉轻工大学、武汉交通卫生学校、湖北省通用技术工程学校的社会组织、专家学者和各界人士等。

二、载体形式

文字、图表、照片、音视频、字画、实物等各类载体形式。

三、征集范围

1.有关学校建设、调整的各类请示、报告、汇报、批复、指示、通知、规划、总结、图表等。

2.具有历史价值、时代特征或纪念意义的出版物、印刷品、纪念册、校徽、印章、票证(如工作证、学生证、借书证、毕业证、学位证、录取通知书、粮票、饭票等)、毕业照、教具器物、实验器材、研发产品等。

3.反映学校各个时期风貌的老照片、牌匾和带有校名印记的物品等。

4.国家、省(部)级领导、社会知名人士、重要嘉宾及国际友人来校视察、参观、访问、学术讲座、讲学及讲演时的照片、光盘、录像带、录音带、文字记录、题词或权威媒体报道材料等。

5.主要校领导讲话稿、工作报告、公务信函、工作笔记(手记、日志)、重要著作、代表作品、公务活动照片以及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有纪念意义的实物等。

6.教职员工获得省部级以上各类奖励的奖品、奖状、证书;相关论著、教案、手稿、手记、实物等。

7.教职员工参加国内外重大活动、比赛的材料(聘书、代表证、通知等)、实物(奖品、纪念品)和照片、声像资料等。

8.学校历史上形成的其它有助于了解学校历史和现实活动的具有史料价值和陈列价值的实物与资料等(贺信、贺电、礼品、照片等)。

9.学校开展国际合作办学、留学生教育中形成的珍贵照片、签署协议、在国外合作大学参观访问的照片等。

10.其它以上未详细列及,但能反映学校历史的资料和实物。

四、征集方法

1.凡征集的档案、校史资料均归学校所有,校档案馆(校史馆)对征集的档案、校史资料进行整理、保管,并按规定向社会提供利用。

2.对捐赠档案、校史资料者,校档案馆(校史馆)颁发收藏证书;原件展出时,经捐赠者同意,均注明捐赠者姓名。

3.对于确有价值而所有者不愿捐赠的资料,在征得所有者同意后,采取复制或收购的方式进行征集,也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实行代管,代管不改变资料的所有权。

4.捐赠档案、校史资料者,对其捐赠的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对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双方可协商并签署保密协议。

5.为充分尊重劳动成果,如有必要,在双方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可给予捐赠者一定的费用作为补偿。

6.凡提供实物的,请附简要的文字介绍;凡提供照片、音视频资料的,请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主要人士姓名及职务等。

7.对于征集到的照片、实物、资料等均详细登记造册,办理移交手续,颁发捐赠证书或者签署相关协议。

五、联系方式

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面谈等任何方式与学校档案馆(校史馆)进行联系,对于路途较远或行动不便的,也可登门拜访。

联系人:王  宁    15207113726

电子邮箱:10476324@qq.com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街环湖中路36号武汉轻工大学档案馆

邮    编:430000

真诚希望广大师生、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支持和参与!

          武汉轻工大学档案馆(校史馆)

                                  2019年4月1日